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见习记者尚玉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气候金融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日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在第十届(2022)SIIFC国际研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已基本完成了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运行。 那么,气候投融资整体情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又该如何推进?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和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教授。 气候投融资风正劲,多地乘势而上
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03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当前,气候投融资正处在重要发展机遇期和窗口期。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和支持范围。王文表示,这是我国首个专门的气候投融资政策文件,也是我国宣布“双碳”目标以来的首个落实与推进文件。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附有《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一批有试点意愿的城市,在未来发展的政策文件中也提到“气候投融资”。例如:
2021年5月,《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开展近零碳排放、气候投融资等各类试点示范。
在2022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22年工作安排,就提到了“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
2022年2月,“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写进了《青岛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并指出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落地。
2022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一条就是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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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全国第一批申报试点有30个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其中省会城市3个(分别为兰州、太原、长沙)、国家级新区8个(分别为天津滨海新区、辽宁省金普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山东省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南沙新区、重庆市两江新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地级市(区)19个。
王文表示,我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预计将于今年9月全面启动。
试点城市、机构、市场多方协调推动,实现资源整合
随着相关地区对围绕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具体推进,在王文看来,我国气候投融资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
试点城市与机构运作共协调的特点在多地有所体现。例如:重庆成立了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重庆市西部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与中央财经大学、德意志交易所等科研院所和国际机构共同合作,探索引入国际绿色投融资数据中心、国际碳金融服务中心等国际优质项目,打造千亿级国际气候投融资及绿色产业集群,构建全国乃至中欧间气候变化具有影响力的对话及实践平台。为切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市场建设,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成立了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气候投融资交流中心。
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双发力是第二个特点。近年来,我国政府推出大量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并引导市场在气候投融资上的理念升级、产品创新。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与政府引领的经济模式特点也决定了我国将逐步形成以绿色信贷基本政策为主要发力点,以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为辅助力的气候投融资体系。
随着投融资试点工作的推进,企业会越来越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发展和实现低碳减排的重要性,逐渐重视政策环境变化给产业和行业造成的冲击,政府公共投资与私人资本加上债券、股权、基金等在内的多重混合气候融资模式也将越来越有创新前景和发展吸引力。
鉴于实现“双碳”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气候治理框架下,气候投融资具有长期性是第三个特点。对地方试点来说,更像是一场持久战,并不是说一两年内造几个水电站或光伏电站就能完成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这意味着地方试点在运用气候投融资政策工具之外,试点还要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投资引导工作,在未来更好地适应气候投融资工具的市场化运作。
气候投融资面临哪些问题和矛盾?
“加强政策之间的协同性非常重要。”蓝虹首先提到了这个问题。
无论是气候减缓还是气候适应,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不同区域存在差异性。例如,西北地区主要面临干旱,而海南等沿海地区需面对飓风等气候灾害。
在蓝虹看来,金融是垂直管理的,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单项性,更着力于在某一种金融工具和政策创新上,在项目设计和综合融资方案设计上存在不足。气候减缓或适应项目需要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和工具,并与横向的地方政策、资金需求方对接,实现投、融两端的协调联动。
另外,目前很多气候投融资项目收益不足或风险过高,使其无法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
蓝虹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需要融资组合设计,才能降低成本和风险。所以,如何通过融资方案设计,以项目融资优势降低融资劣势,实现风险管理,是解决收益流不顺畅的关键。二是需要政府出台气候投融资激励政策,比如,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财政部的优惠税率甚至免税政策、生态环境部对强制性碳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的协同推进政策等,目标就是运用政策手段增加气候投融资项目的收益,降低其成本和风险,增强其与传统项目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气候投融资试点,目标是如何更好地增加气候投融资项目资金可获得性,其最根本的基础是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那么如何管理呢?
“一是建立标准和技术评估体系,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确认。例如青岛西海岸新区搭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初步遴选出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41个项目;二是进行融资方案设计;三是提供配套的优惠政策。”蓝虹解释道。
“还有一个难点是,如何综合设计各种碳交易市场和运营碳交易工具,如何更好地运用和创新更多碳交易产品,以满足不同区域碳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需求,非常重要。例如,全国碳交易市场、区域试点碳交易市场、CCER、国际碳交易产品和广州的碳普惠交易、阿里巴巴的蚂蚁森林等。”蓝虹说。
“市场对碳生态产品转化的需求是多样化和多层次化的,所以,就需要多样化的碳市场进行供给。比如,不管是CCER还是国际黄金标准,都对规模有要求,基本上如果不能达到一万亩以上的规模就很难运作。”蓝虹进一步解释道。
那么,山区农户大批小规模林业种植的生态价值如何转化呢?蓝虹表示,贵州推出的林业单株碳汇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在王文看来,地方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前期,将面临如何快速熟悉气候投融资机制、怎样布局气候投融资工作,以及怎样培养和吸纳相关人才等问题,后期还要考虑投融资工作如何市场化,使市场资金有更高的自主参与度。
气候投融资未来该如何发展?
6月28日—30日,第二届ESG全球领导者峰会举行,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发表主题演讲时提到,国内有很多机构进行过测算,中国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大约为14万亿—22万亿人民币,而由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的级别。
面对较大的资金缺口,王文表示,有国内、外两种融资渠道:
一方面是国内渠道,与传统绿色金融业务相关的融资渠道,包括了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例如,南沙聚焦金融支持“双碳”目标,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设立全国首家气候投融资特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气候支行。
另一方面,来自于多边金融机构的款项赠予或符合国际气候投融资项目标准的贷款,比如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也是重要的投融资渠道。
例如,国际多边的气候投融资基金包括欧洲投资银行的“清洁能源基金”、世界银行托管的“气候投资基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全球环境基金”和“绿色气候基金”等,均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项基金。
那么未来,我国气候投融资该如何发展呢?在王文看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推动:
与国外较成熟的法案相比,例如欧盟的《欧洲气候法》、英国的《气候变化法案》、日本的《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修正案》等,当前中国对于气候的法案还在探索建立之中,毫无疑问,加强立法,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同时,较欧洲成熟的碳市场而言,国内在此领域还处于摸索阶段,去年全国碳市场才正式建立,并伴随着碳金融产品短缺与流动性不活跃的客观问题。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发挥其通过碳配额的交易手段实现企业低碳排放的核心目的,应增加碳金融品种,比如说碳期货、碳资产抵押等碳金融工具,促使碳市场进一步金融化。
为更好实现气候投融资,绿色供应链升级是一大着力点。全环节的升级,可以推动相关企业提升与供应链上下游其他企业之间材料供应、资源与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物水平等指标的环境要求;促使各环节企业联合开展绿色生产和供应的对接,从而更容易获得资金扶持与优惠;除此之外,还将有利于建立绿色产业链碳排放信息的横向和纵向共享平台,实现对碳排放的足迹追踪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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